「修改司法警察局」法案獲立法會通過並於十月十二日生效 黃少澤:偵查員執法時定要表明身份

 【專訪】立法會昨日細則性通過「修改第五/二00六號法律『司法警察局』」法案,法案將於十月十二日生效。

 立法會昨日細則性審議及通過「修改第五/二00六號法律『司法警察局』」法案,有關法案建議行政長官可例外免除公佈涉及司警在職人員委任等資料,有議員憂慮措施會被濫用,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時表示,是次修法的目的是保障有關人員在執行關於國家安全和涉黑涉毒職務時的人身安全,而獲豁免公佈身份的人員在進行拘捕等執法行動時亦必須表明其身份。

 他又表示,在防止濫用及監察問題上,司警局長需向司長清晰說明何為安全考量或特殊職務及豁免相關資料的原因,司長給予意見後再呈交行政長官全面審查;而有關偵查人員在執行職務時是其按所屬職權進行執法,執法時亦一定要表明身份,市民如有懷疑亦可隨時查詢及投訴等。

 他又稱,由於有關法案未能趕及九月一日生效,因此法案建議改為十月十二日生效。

 有議員則在表決聲明中期望政府能保證證監會等監督組織的監督作用,同時確保法案不被濫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