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消費卡今起可使用 經濟局今明在各區設百四十個服務點方便居民加值

 【特訊】第二期五千元的消費補貼今(一)日起可使用,已加值或領卡的居民可於今日起持卡消費;至於第一期尚有餘額的消費卡,將於今日凌晨零時清零,經濟局於本周末、周日(八月一日及八月二日)在全澳各區開設一百四十個服務點,方便居民持卡加值。

 第二期消費補貼使用期由八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長達五個月,使用範圍與首期計劃相同,每日使用上限維持三百元。截至前(三十)日,提前加值期首四日累計有約三十點四萬張消費卡成功加值,以及約七千六百張消費卡被領取。

 首期消費卡餘額將於今日凌晨零時清零,所有合資格人士的消費卡均可於八月一日至十二月十四日期間到指定地點的加值機拍卡加值。為方便居民加值,本周末、周日全澳各區超過一百四十個加值點將設特別安排,開放予居民拍卡加值,當中包括經濟局板樟堂辦事處、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一百二十一間銀行分支網點以及一些周末有辦公的社團和政府部門服務點。居民可先透過消費補貼計劃專頁查找最便捷的服務點(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zh_TW/recharge_value_loc.jsp),亦可透過金管局網頁查詢各銀行網點的人流狀況(https://www.amcm.gov.mo/static/consumptionvoucher/rechargevalue_loc.html)。

 另外,為方便合資格居民領取新卡,經濟局板樟堂辦事處(即議事亭前地玫瑰堂旁)及澳門金融管理局保險中介人服務中心(東曦閣)亦將於本周末、周日提供領卡服務,辦公時間為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

 第二期消費卡今起開始使用,經濟局及消委會持續加強物價巡查工作,並向商戶派發宣傳單張,提醒商戶必須嚴格遵守使用規則。倘若商戶違反有關使用規定,可被停止收取銷費補貼。經濟局提醒各商戶必須遵守相關法規的規定並做好管理工作,亦不得把消費卡的手續費轉嫁予消費者,如發現違規情況,特區政府將嚴肅處理。

 消費者亦可利用消委會「澳門物價情報站」內的各項格價功能,作出精明選擇,貨比三家。

 消委會呼籲各商號要準確標價,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單據及消費卡的交易小票。消費者每次使用消費卡消費後都要索回及保存交易小票,並需即時核對交易金額及餘額是否正確,如有問題盡快反映。

 消委會服務熱線(電話號碼:八九八八九三一五)及WhatsApp報料熱線六二九八0八八六,讓居民反映損害消費者權益問題。居民如對電子消費卡的使用存有疑問或發現不規則使用的情況,歡迎透過消費補貼熱線六三二六一六七六聯絡經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