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額及保險費 將於九月十一日調升
【特訊】行政長官分別透過第二六/二0二0號及第二七/二0二0號行政命令,對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損害賠償限額及保險費作出調整(詳見附表),有關行政命令將於今年九月十一日生效。
相關調整是經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勞資雙方考慮社會發展狀況及通貨膨脹率,以及聽取勞工事務局及澳門金融管理局的意見後,雙方均認同損害賠償限額有需要且具條件作出調升,並建議賠償限額的調升幅度分別為:每名僱員特定給付上限調升百分之五;假體安裝、假體維修及喪葬費上限調升百分之五點一;喪葬費下限調升百分之五點六;長期無能力(包括絕對及部份無能力)損害賠償上限、長期絕對無能力損害賠償下限、死亡上限及下限均調升百分之八。因應有關賠償限額的調升,經聽取澳門保險公會的意見後,有關的保費將調升百分之二。透過多項賠償限額調整,政府相信將對因工作意外或職業病而失去全部或部份工作能力的僱員及其家屬提供更大的保障。
市民如有查詢,可致電二八七一九九三六,或親臨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二二一—二七九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勞工事務局職業安全健康廳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