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祖榮涉貪案傳召報刊證人 證人:是首次見到年薪表
【特訊】初級法院昨日繼續審訊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傳召曾任職《澳門早報》及壹建建築的證人作供。
案中第十八被告歐陽玉雙是以四萬元月薪擔任《澳門早報》總經理和副總編輯申請技術移民。庭上展示一份《澳門早報》人員名單的年薪表,已停刊的《澳門早報》前社長劉達求在庭上作證時表示,他是首次見到年薪表和得悉公司員工名單,自己只收過三至四個月每月一萬元的薪金。他任職期間報社沒有總經理和副總編輯職位,他不認識歐陽玉雙,報社請人是由第四被告吳國壽的公司副總經理、第六被告余淑華負責。
庭上曾展示歐陽玉雙的證件照片,另一名曾任職《澳門早報》的證人表示,在職期間曾見過歐陽玉雙兩次。
另外,在壹建建築三名擔任工料測量師的證人表示,公司業務是負責泥水、小型裝修的工程,屬分判商。他們沒見過以任職壹建建築申請技術移民的第十五被告梁偉強。
至於貿促局前職員在庭上作證時稱,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四年間在貿促局任職投資居留暨法律處,擔任行政文員,但上級指高級技術員分析移民個案速度太慢,並將部份個案交由文員與技術員共同分析。該證人稱,工作期間曾分析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等個案,工作量非常大。又稱第二被告、貿促局前投資居留暨法律處經理甄溢全離職後,曾致電她問及案中第十八被告歐陽玉雙的移民申請「做咗未」。但平常與甄溢全沒有電話聯繫,加上已離職,基於職業操守不會告知外界個案進度。還提及,歐陽玉雙的個案分析和意見書均為獨力完成,並沒有任何人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