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祖榮涉貪案聽取第八名廉署證人作證 涉第19被告拘留許可個案
【特訊】初級法院昨日繼續審訊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繼續聽取第八名廉署證人作證,主要涉及案中第十九被告王酉澄的技術人員居留許可個案。
廉署證人表示,在調查商人吳國壽壹建建築公司辦公室時搜獲王酉澄的申請文件,他在二0一三年以任職廣東石化工程(澳門)公司的商務部總經理,月薪四點五萬元,申請臨時居留,之後貿促局以他薪酬高於一般外僱為由批准申請。王酉澄所填的通訊地址及電話,均與吳國壽及其妻子伍淑華有關。
證人又稱,犯罪集團製造有規律的銀行流水帳作為「假出糧」,其中微信對話顯示,王酉澄關注自己帳戶入數情況,曾向吳國壽投訴分拆多次出糧,吳國壽便向涉案公司副總經理余淑華稱「要一次過入數,這些都唔識做」,余淑華其後指示同事「唔可以在機入,要排隊先拎到入數紙」、「扮到好似有用錢」。另外,王酉澄於二0一三至二0一六年的出入境記錄,顯示長期不在澳門,每年留澳日數約十四至三十八天,又出示王酉澄向貿促局提交申請續期的文件,經對比筆跡及對話記錄顯示,相信由余淑華冒簽及蓋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