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七月三日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有關規定,中國國務院七月三日決定,任命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主任駱惠寧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港區國安委)國家安全事務顧問。
依照香港國安法,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港區國安委,負責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主要責任,並受中央人民政府監督和問責。港區國安委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就港區國安委履行職責的相關事務提供意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將列席港區國安委會議。
【香港中通社七月三日電】中國國務院三日決定,任命鄭雁雄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駐港國安公署)署長;任命李江舟、孫青野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副署長。
鄭雁雄此前為廣東省委常委、秘書長,一九六三年於汕頭市出生。資料顯示,他曾擔任人民日報社華南分社副秘書長、廣東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等職務。
二零零五年,鄭雁雄被委任為汕尾市委副書記,二零一一年升至市委書記。二零一三年,他獲任命為廣東省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二零一八年五月升至廣東省委常務副秘書長、省委政研室主任。同年十月升至省委秘書長。去年一月被任命為廣東省委常委。
根據香港國安法,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駐港國安公署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行使相關權力。駐港國安公署職責為:分析研判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就維護國家安全重大戰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信息;並按香港國安法在特定情形下依法辦理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