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府將完善公僕內部溝通及投訴機制 擬引入考試需繳報考費做法

 【專訪】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昨日表示,近年公務人員招聘考試存在出席率較低的問題,目前正考慮引入考試繳納一定數額報考費的做法,期望能提升招聘的效率,減少資源浪費。

 立法議員施家倫及宋碧琪分別提出口頭質詢關注公職人員招聘制度,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時表示,完善公職招聘制度,提升公職招聘工作的效率,是本屆政府公共行政改革的其中重要一環。近年公務人員招聘考試存在出席率較低的問題。根據統計數據顯示,由二零一八年三月至二零二零年三月,已完成的三個綜合能力評估開考的出席率為六成;各公共部門一百三十三個專業開考,筆試出席率超過六成,有不足一成的考試出席率低於四成。

 他又指,對於招聘開考出席率不高的問題,政府將考慮參考其他地區的經驗,引入考試繳納一定數額報考費的做法,目前正着手相關法例的修改,期望能提升招聘的效率,減少資源浪費。

 張永春稱,在職程制度方面,第十四/二00九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繼二零一七年完成第一階段修訂後,公職局已經於二零一八年開展第二階段的修訂工作。在整理分析公務人員及公務員團體對第二階段諮詢文件提出的意見後,已完善有關方案及編製了諮詢總結報告,預計將於本年內完成《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修訂草案。同時,為理順部門權責,優化部門人員配置,特區政府將檢討八五/八四/M號法令《澳門公共行政組織結構大綱》及現實存在的問題,尤其是現行的授權制度,讓行政組織的設置制度化、標準化,增強政府執行力。在今年將會落實第一批的部門重組方案,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將會規劃下一批的部門重組。

 他表示,在公職制度中,編製與非編製屬不同的任用制度,編製與非編製人員的權利必然會存在差異。從整體而言,公務人員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應保持一致,為此,特區政府實施了包括公積金、公共部門勞動合同等制度,為所有的公務員提供合理的保障。為更好處理公務人員的投訴,特區政府實施了《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的管理制度》,由獨立社會人士組成的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管理委員會跟進個案,投訴人可隨時向委員會反映情況。二0一七年九月至今年五月,委員會處理的個案共有二十一宗,主要是關於工作安排、人事關係、上下級溝通等方面的投訴,全都得到了及時的跟進處理。特區政府將會進一步完善公共部門的內部溝通及投訴制度,推動部門完善接收人員意見的機制及跟進方式,營造和諧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