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借用 轉售鄰居消費卡 貪心男子被追究刑責

 【專訪】治安警日前接獲一名七旬老翁報案,指其上月底將電子消費卡借予其男鄰居使用,當時消費卡尚有餘額為三千澳門元;惟有人數天後仍未歸還有關消費卡,並失去聯絡。治安警接報後,經調查拘捕該名貪心的男子,有人供稱以四千多元變賣兩張電子消費卡圖利,現正追查贓物的下落。

 涉案男子姓梁,四十歲,本澳居民,無業;他會被控詐騙罪送交檢察院偵辦。男事主,七十多歲,本澳居民。兩人鄰居關係。

 案情指,梁某居住在收容所街某單位,上月三十日他到事主的單位閒聊,期間他訛稱有一件價值五百元貨品,需要在本月一日購買,但因每日只可刷卡三百元,又現金不足,要求事主借出其消費卡使用二百元,以便購買該貨品。梁某更承諾稱五月二日會將自己張消費卡給事主使用,以當還錢。

 及後,事主信以為真借出消費卡,其後梁某告知他消費卡,已以四千元賣出,兩人因此發生口角,不歡而散。之後連續三天,事主不停要求梁某還卡,對方無理會,同月七日更失去聯絡。

 治安警接報調查,經分析鎖定目標,本月十日在山頂醫院附近拘捕梁某,其否認犯案,聲稱該消費卡是事主出售給他。梁某並聲稱,連同該卡及自己的消費卡,早前已在賭場附近以四千八百元轉售他人,有關款項已賭敗輸光。警方正追查贓物的下落,經濟局得悉事件亦追究梁某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