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有161名入境者所持核酸採樣證明未滿24小時 不會接受採樣的影印本

 【專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昨日表示,本澳連續三十九天無新增新冠肺炎個案;而因應核酸採樣證明二十四小時後才生效新措施,昨日早上六時至下午四時,所有口岸有一百六十一人所持證明未滿二十四小時,其中十四人因未能提供指定地點作醫學觀察被移送到氹仔客運碼頭,直至採樣時間滿二十四小時。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於昨日下午五時舉行例行記者會,仁伯爵綜合醫院羅奕龍醫務主任、旅遊局執照及監察廳陳露廳長、治安警察局行動及通訊處馬超雄處長、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梁亦好協調員共同會見傳媒。

 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主任羅奕龍報告了本澳最新的疫情情況,指出本澳已連續三十九日無新增輸入性病例,連續五十日無輸入關聯病例。累計輕症四十四例、重症一例,至今無死亡病例。所有密切接觸者已經解除隔離。一名住院確診患者在公共衛生臨床中心隔離病房接受治療;八名治癒康復者在公共衛生臨床中心接受康復期隔離;離島醫療綜合體臨時隔離中心暫時無人入住。本月十六日全澳病毒核酸檢測總數為二千零八十四人。

 經珠澳雙方協商,昨日六時起,實施「經珠澳口岸入境珠海人員,持有的澳門、珠海兩地認可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核酸採樣證明,須採樣廿四小時後方可生效,自生效之日起七天內有效」的措施,羅主任介紹指,珠海市衛生健康局於昨晚就此作了細節性解讀,包括:生效時間必須是採樣後的廿四小時,即不足廿四小時都不生效。採樣有效期為採樣生效當天日期加上七日,例如:第一次採樣日期為六月一日,則有效期為六月二日至六月九日(六月九日當天仍有效)。

 在回答記者查詢時,他強調,核酸採樣證明要廿四小時後才生效的新措施,可保證入境人士在過關時一定會是陰性結果,而相關措施亦沒有改變證明的有效期,故可更好地保障社區安全;並呼籲所有由內地入境澳門的人士,應留意須持有由衛生當局或內地認可的合資格機構發出的有效的採樣證明或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稱,昨日早上六時至下午四時,所有口岸有一百六十一人所持證明未滿二十四小時,其中一百四十七人可提供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另有十四人因未能提供指定地點作醫學觀察被移送到氹仔客運碼頭,直至採樣時間滿二十四小時。她呼籲所有入境居民或旅客要留意所持的證明是否足夠二十四小時,以免影響自身行程。

 另外,她亦表示,衛生局非常重視網上流傳有人出售已蓋章的採樣證明一事,並已向珠海方面了解及核實。她表示,對於現時口岸過關人士提供的採樣證明,工作人員會仔細審查,核對其資料、採樣的生效日期、採樣單有沒有蓋印、簽名等,且不會接受採樣的照片或影印本。

 梁亦好報告,前日需接受醫學觀察人士新增十七人,其中澳門居民八人,非澳門居民九人。截至昨日,累計醫學觀察人士有四千四百一十八人。現正進行醫學觀察人士有二百八十四人,其中二百八十一人在指定酒店、漁船上三人。

 旅遊局執照及監察廳廳長陳露表示,自四月一日後,旅遊危機辦共接獲七十九宗求助,涉及一百一十六人,他們分佈在三十多個國家及地區,其中澳洲有三十多人、英國有二十多人、美國、加拿大、日本各有十多人,有個別人士希望盡快回澳,局方向他們提供個案式協助。

 陳露又表示,經高教局了解到有四百多名海外留學的學生表達希望回澳的意願,其中有八成學生計劃六至八月才回澳,她稱屆時需視乎疫情對航空政策的變化。

 治安警公共關係處處長馬超雄表示,本澳前日總出入境四萬四千人次,比前一天減少約四千二百人次,下降百分之九,其中澳門居民二萬一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