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勞動關係法》法案獲表決通過 李偉農:應屬可接受的方案

 【專訪】立法會昨日細則性討論表決通過修改《勞動關係法》法案。另大會否決由議員蘇嘉豪提出的分別關於「維持經屋申請年齡下限為十八歲」及「經屋申請保留輪候隊伍」的辯論動議。

 有關修改勞工法法案主要內容分別有增設男士有薪侍產假、有薪產假由現行五十六日調升至七十日、引入周假與強制性假日重疊的處理方法、增加強制性假日補償休假的靈活性、增設可選擇性的補償制度、平衡勞資雙方權益的補償制度等等。

 多位議員認為產假天數七十天是不夠的、落後的。其中,李靜儀批評政府用了三十年也達不到周邊產假天數,希望政府有清晰目標,明確會否漸進至國際公約的九十八天,以及漸進計劃時間表。而葉兆佳則指女性生育很偉大,但客觀些講,七十天可以達到基本照顧。當然,產假越長越好,問題是誰負擔的問題。希望大家都要實事求是,正視澳門八成是中小微企,要顧及財政負擔。所以,希望日後要修改,都遵循社協協商機制。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今日行前一步,就是行前了一步,而非原地踏步。升幅未必讓社會滿意,但應屬可接受的方案。他重申,政府補貼多出的十四天產假是過渡性措施,是幫助中小企更好對接,而非福利。至於三年後會否繼續實施補貼須檢討執行結果,視乎公帑是否用得其所及當時的經濟條件等,最終都是保障婦女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