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完成討論《動物防疫法》法案 將交立法會細則性審議

 【專訪】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完成討論《動物防疫法》法案,將提交立法會細則性審議。

 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會後表示,法案要求公共或私人動物診療活動場所負責人或獸醫在知悉或懷疑發生動物疫病時,須在廿四小時內向市政署申報,否則構成行政違法並科處罰款。市民發現動物異常,亦可通知市政署處理。政府並設立免責條文,任何利害關係人均無權就當局依法採取的防疫措施要求任何補償。

 何潤生稱,委員會在討論過程中,正值新冠肺炎及內地立法禁食野味,委員亦關注本澳野生動物問題。政府表示現時澳門有多項法律,對野生動物進口和售賣作出規管,制度上相對完善。

 另外,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下午六時亦舉行小組會議,會上細則性討論修改第七/二00八號法律「勞動關係法」法案,以及討論「職業介紹所業務法」法案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