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家倫問會否增加內地充電標準

 【特訊】立法議員施家倫表示,為改善車輛尾氣排放污染情況,保障環境質素和居民健康,政府於二零一零年初成立了「車輛環保措施工作小組」跨部門小組,以研究及制訂短中長期車輛環保措施及政策,並於二零一二年推出環保車輛稅務優惠措施,推廣市民使用低排放的環保車輛。

 據資料顯示,二零一九年本澳電動車輛共有六百八十五輛,與二零一八年相比增長近六成,可見政府相關政策受到市民肯定。與此同時,隨著內地電動車發展迅速,相關技術成熟,內地電動車品牌亦成為市民的選擇之一,有市民表示,雖然已購買內地電動車,並已完成入關手續,車輛更是成功落地使用,但因內地電動車使用國家充電標準,與澳門目前的充電標準不相符合,令到市民無法快速充電,每次充電均需六小時以上,期望政府增加國家充電標準的設施。

 其次,不少市民反映,現時的《道路交通規章》規定,車窗只可使用塑料、不碎玻璃或鋼化玻璃,且觀看物件時應不致變形,並要求駕駛員座位兩側車門或車窗玻璃最低透光度為百分之七十,駕駛員座位後方車門或車窗玻璃最低透光度為百分之四十四。但相關規定有一定的滯後性,與先進國家規定不相符合,導致很多進口汽車因不符本地要求而需要更換車窗玻璃,既造成浪費,更換後的車窗玻璃亦因無法使用只能送往堆填區,對環境造成影響,為此,期望政府能夠檢討相關法律法規是否不合時宜。

 為此,他提出以下質詢:

 一、目前,本澳充電連接器標準只有日本及歐洲兩種,隨著未來內地電動車不斷引入本澳,政府會否考慮增加內地充電標準,以方便市民選用?

 二、對於現時有關對車窗玻璃的要求的情況,政府會否審視《道路交通規章》規定,以及與其他地區的規定相比較,將不合時宜條文進行修訂,以減少浪費及對環境的嚴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