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卡明開始使用 治安警走訪食店進行防罪宣傳

 【特訊】電子消費卡即將於五月一日起開始使用,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人員走訪多間食店,進行防罪防騙宣傳工作,加強業界的防罪意識,共建良好警民關係。

 宣傳人員一行到筷子基、高士德和黑沙環一帶食店與商戶和顧客交流,溫馨提醒店舖負責人可在店內當眼處張貼提防小手及切勿酒後駕駛的提示,提醒顧客妥善保管隨身財物,慎防遺留財物或被盜。此外,電子消費卡即將開始使用,宣傳人員提醒市民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消費卡,應留意消費卡的適用範圍和使用限制等,以及店舖應妥善處理顧客的電子消費卡,避免因疏忽而導致不必要的爭拗。

 雖然本澳已連續多天沒有新增確診病例及輸入性病例,公共關係處人員亦提醒商家及顧客,保持適當社交距離,時刻注意個人及環境衛生,遵從特區政府的防疫抗疫指引及配合相關措施。

 治安警察局會持續與本澳餐飲業界及澳門中小型餐飲業商會保持緊密合作及良好的溝通,提高業界的防罪滅罪意識,保障顧客的財產安全,共建良好的消費及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