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六名被告中僅有九人出庭應訊 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開審

 【特訊】貿易投資促進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昨下午在初級法院刑事大樓開審。不過,有被告因病缺席庭審,二十六名被告中,只有九人出庭應訊,法庭接納檢察院建議,將庭審推遲到五月二十一日再開庭。

 初級法院昨下午三時許開庭,審議張祖榮等涉貪案。二十六名被告中,只得九人出庭應訊。包括第一被告張祖榮、第二被告案發時任貿促局投資居留暨法律處經理甄溢全、第三被告貿促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前執行委員吳愛華、第五被告商人伍淑華、第六被告涉案公司副總經理余淑華、第八被告葉安琪(張祖榮妻子),以及三名涉行賄取得身份證人士。

 庭上,吳愛華與代表律師、

 第二十五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向合議庭遞交醫生紙。檢察院認為,根據刑事訴訟法,該醫生紙未能反映該被告達至不能出席庭審的程度,要求辯方進一步解釋,否則應科處四個單位罰款,並建議將庭審押後。合議庭主席梁鳳明接納檢察院申請,並初步訂於五月二十一日上午繼續庭審。

 梁鳳明稱,由於案件的被告和證人數量多,第五刑事起訴法庭決定將主力審理該案,暫時建議在五月二十一日起,每逢周一、二早上審理,周四及五全日審理。

 張祖榮在案中被控十八項罪名,分別涉嫌一項犯罪集團罪、四項受賄作不法行為罪、一項違反保密罪、三項濫用職權罪、六項清洗黑錢罪、三項財產申報資料不正確罪。

 涉及該案件相關被告包括,第一被告張祖榮,男,五十八歲,公務員,現羈押澳門監獄;第二被告甄溢全,男,四十八歲,公務員;第三被告吳愛華,女,五十七歲,公務員;第四被告吳國壽,男,四十八歲,商人;第五被告伍淑華,女,五十一歲,商人;第六被告余淑華,女,四十七歲,任涉案公司副總經理;第七被告楊淑津,女,四十一歲,店舖東主;第八被告葉安琪(張祖榮妻子),女,五十九歲,無業;第九被告張倩雯(張祖榮女兒),女,二十九歲,無列明職業;第十被告曾春梅,女,三十九歲,房屋管家;第十一被告陳宏鑫,女,四十八歲,報稱行政總裁。第十二至二十六名被告,大部份為透過行賄取得身份證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