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勝指打擊非法旅館措施不到位 盼聽取民意以免本末倒置

 【專訪】關注非法旅館問題十多年的現任澳門城區發展促進會理事長陳德勝稱,過往十多年來遏制非法旅館成效不彰乃相關法規有弊端所致,新一屆特區政府正視問題值得贊賞,但相關舉措「未到位」,盼聽取民意以免本末倒置。

 陳德勝表示,過去十多年來曾以新口岸相關社團等名義密切關注非法旅館所涉及的社會治安、旅遊業經濟、業主合理權益、經營者法律追究等問題,發現現行相關法規的漏洞是造成非法旅館問題長期存在的主要原因,也是過去十多年來特區政府打擊非法旅館成效不彰的原因所在。

 他指出,現行相關法規在追究業主和承租經營者責任問題上本末倒置,是造成非法旅館問題長期存在的根本原因,不但令蓄意租房經營非法旅館者逍遙法外,還令非法旅館問題繼續存在及惡化,更令無辜業主飽受經濟損失甚至是顯失公平的不合理對待。

 對於第五屆特區政府的二0二0年施政方針有重視非法旅館問題的取向,陳德勝表示讚賞,但他同時認為,目前所見,特區政府有關部門的相關舉措並不到位。他希望政府方面深入了解非法旅館長期存在和打擊乏力的主要原因,再根據相關情況檢討現行相關法規的漏洞和欠缺,並進行修法,克除弊端、堵塞漏洞。尤其是要分請責任歸屬,可考慮借鏡「的士新規章」模式由警方或有關部門即時歸責處罰,無須再經冗長的司法程序。

 據介紹,目前的非法旅館,一般都是承租者租用樓宇單位再委托他人經營管理的。承租情況一般包括:借用他人澳門居民身份證向地產公司租用樓宇、用旅客身份證明文件租用樓宇。成功簽約及適度整理後再透過網絡進行招租。這種模式的非法旅館,一旦被澳門政府發現了,也沒辦法找到真正的犯案者。並且,現行法規就會令相關責任被歸責於業主:封樓。倘承租人不現身,相關單位就一直封閉,業主也無權要求解封使用,相關問題可能要經冗長的司法程序來處理。另一方面,一旦業主發現所出租單位被用作非法旅館而向官方報案,則要有關方面可能會對業主處於數十萬元的罰款。

 坊間意見希望修法的結果能達到:界定承租者資格及追責方式;合理分清業主、承租者的責任;出租單位被發現經營非法旅館後原租用合同失效,責歸承租者、業主可收回單位;澳門政府發現網頁招租非法旅館應第一時間知會有關方面凍結相關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