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物管業清潔及保安員工資未按規定每年檢討 李振宇就最低工資提質詢
【特訊】立法議員李振宇日前指出,政府早前表示,在平衡各方因素包括綜合考慮經濟狀況、營商環境、僱主的承受能力和僱員的收入水平變化後,決定維持現時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最低工資金額水平。這一決定有可能導致相關行業僱員最低工資時薪至少在長達五年時間內僅增加兩元,令相關僱員不滿。
第七/二0一五號法律《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金額須每年檢討。但法律實施至今超過四年,有關金額的檢討工作並未如社會預期每年執行,而最低工資金額檢討機制亦有完善空間,譬如檢討時限、檢討流程、檢討依據等。另外,最低工資金額檢討報告僅在社協內部討論,社會一直未能清晰了解,缺乏透明度。
因此,他提出以下質詢:
第一,《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第六條『檢討』,僅訂定檢討期限,卻未清晰明確指定檢討工作的執行主體。請問,現時最低工資金額檢討的執行主體究竟為哪個部門?
第二,對於最低工資金額每年檢討的法律規定,當局具體操作流程為何,譬如每年的檢討工作從何時開始;報告需多久完成;何時交社協討論及在社協討論是否亦有時限;金額若作調整,生效日期從何時計等等?當局整個檢討流程需時多久?
第三,政府會否在每次最低工資金額檢討工作完成後,將有關檢討報告向社會公佈,以便社會清晰有關檢討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