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一名涉兩件刑事案在候審期中的中年女子,藉從事非法地產經紀行騙,替業主放租單位,騙取租客四萬六千元租金及佣金。該名女子到司警局定期報到時被捕。
涉案的女子姓鄒,五十四歲,本澳居民;她會被控以詐騙罪送交檢察院偵辦。案中被騙事主為本澳居民。
案情指,本月初事主透過網上社交平台,得悉有人放租提督馬路一住宅單位,月租一萬一千五百港元。事主按指示聯絡涉案的鄒女,鄒稱替該單位的業主放租,經商議事主同意支付租賃,連租金、按金及佣金,合共四萬六千港元給她。鄒後訛稱在上月二十日可以交樓入住,惟她未幾反口表示,業主配偶不同意租出單位,承諾稍後退還款項,但最終失聯。
事主早前到該單位了解,剛好遇見業主,對方稱有找鄒放租,但鄒無提過事主想租樓,懷疑受騙於是報警。司警經調查發現,鄒原是慣犯,早前涉信任濫用及盜竊被起訴候審須定期到司警局報到。至日前,鄒到司警局報到時被捕,她承認貪心犯案,同時揭發她無地產中介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