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揭發偷電單車獲不追究翌日再犯案 無業漢供認偷車並曾偷魚蟹

 【專訪】治安警拘捕一名涉盜竊的無業男子,疑人日前先在黑沙環偷走一部車主忘記拔走匙車的電單車被警方截獲,惟因車主不追究了事。惟有人翌日再以相同手法偷第二部電單車,是次被捕後還供稱,早前曾偷走兩間食店的魚及蟹,用作放生及食用。警方正進一步調查案件。

 涉案男子姓談,約五十歲,本澳居民,無業;他會被控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治安警本月二十一日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其停泊在在黑沙環海邊馬路的電單車,因忘記拔車匙,折返發現電單車被盜。警方同月二十四日,截停因沒綁好頭盔的談某,並揭發他偷車,但最後因女車主不追究而了事。談某卻不足一日再度犯案,翌(二十五)日上午再在馬場東大馬路,偷走另一部沒拔匙的電單車。

 治安警接報調查,根據「天眼」鎖定目標,同日中午巡經黑沙環斜路某油站,發現談某正在為賊車加油,遂將其拘捕。談某除承認偷車,還供稱其他偷竊前科,分別在本月十三及二十四日,在林茂塘海邊大馬路及涌河馬路兩間食店,盜取一條桂花魚及三隻蟹。有人表示已到筷子基海旁將魚放生,其中一隻蟹已食用。

 警員其後在談某的黑沙環住所,起回兩隻偷回來的蟹。該兩食店負責稱,被盜桂花魚損失一百一十元,三隻蟹連同裝蟹膠箱共損失四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