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12時起所有入境前14天內曾到德法西日四國的入境者 均需接受14天醫學觀察

 【專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協調中心昨日公佈,自三月十日十二時起,所有在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德國、法國、西班牙和日本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澳門居民可在衛生當局認為適當的家居地點接受醫學觀察。

 鑑於德國、法國、西班牙和日本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近期趨嚴重,衛生局根據第二/二00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條規定要求自三月八日十二時起,所有在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德國、法國、西班牙或日本的入境人士,必須接受醫學檢查。

 衛生局根據同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要求,自三月十日十二時起,所有在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上述國家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且不妨礙特區政府的其他防疫措施。澳門居民可在衛生當局認為適當的家居地點接受醫學觀察,非澳門居民在指定酒店隔離醫學觀察的費用自理。

 對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的規定的所有在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韓國、意大利或伊朗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的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的規定仍然生效。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協調中心提醒,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旅遊局執照及監察廳廳長陳露表示,之所以三月十日才實施本地居民入境隔境十四日要求,是因應有本澳居民可能在上述在三地,給予兩日時間讓希望及時回澳的居民有一個選擇期。陳露表示,至今局方已發出一百七十三條短訊在日本的澳門居民,通知他們新措施,局方正陸續發短訊在德國、法國、西班牙的本澳居民。

 衛生局長李展潤表示,當局會評估須到醫學檢查中心的人數,正如早前經評估後把工人體育館的醫學檢查中心,遷至綜藝館,惟現時仍會保留工人體育館,以便有需要時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