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階段本欄談過的中外大師作品,均可他山之玉,但能涉獵寫作基礎理論,文字運用的規律,相信能令初學者於寫作技巧上有相得益彰的作用。
陳望道先生的《修辭學發凡》便是一本寫作理論,文辭運用的教科書,它提出了「積極修辭」與「消極修辭」之別;對崇尚所謂音樂的、繪畫的要素者,對於語辭的聲音、形體本身,也有強烈的愛好。積極修辭可分為兩個次類:辭格和辭趣。辭格是對題旨、情境等和語言文字本身的情趣的綜合利用,辭趣大體上只是對語言文字本身的情趣的利用。
積極修辭不僅要使人理會,還要使人感動。要求語言不僅意思準確、明白,而且還要形象、生動、活潑。根據表達的需要,它可以運用各種語文材料,運用各種表現手法,來加強表達效果。積極修辭的內容是極其豐富的。包括選詞、煉句、各種辭格以及謀篇佈局等。
積極修辭的適用範圍非常廣泛。它主要適用於文藝語體、政論語體和一般的交談中。無論寫人、記事、議論、抒情都能運用。
「消極修辭」和「積極修辭」是同時萌芽和發展的。消極修辭有著與積極修辭的不同特徵和作用,早就在歷史上引起了學者們的注意和爭論。到了宋、金、元時代,李耆卿的《文章精義》、洪邁的《容齋隨筆》、韓子蒼的《陵陽室中語》、王若虛的《滹南遺老集》等著述,都曾明確論及這兩大修辭手法的分野問題。陳望道在《修辭學發凡》中,對消極修辭與積極修辭的區別和聯繫,消極修辭的綱領和標準,都作了科學的論述。
「積極修辭」與「消極修辭」的關係十分密切。它們既各獨立,又互相依存;既各有所用,又不能截然分開。以使人理會為目的的語言,明白為上,但也需避免枯燥;以使人感受為目的語言,形象生動為好,但也需以準確為前提。而且,有時在同一修辭活動中,二者是融為一體的,沒有必要也不能夠將它們分別開。
而「消極修辭」是陳望道在《修辭學發凡》中提出的用語。它與「積極修辭」相對,是一種普遍使用的修辭法。其特點可概括為「抽象的、概念的」,其總綱是力求意義明白,容易明白,以明白為止境。在所表達的意義上,只「限於所說,而不含蓄或者混雜有別的意思」,「說事實常以自然的、社會的關係為常軌;說理論常以因明、邏輯的關係為常軌」,「惟恐意義的理解上有隔閡,對於因時代、因地域、因團體而生的差異,常常設法使它減除。又惟恐意義的理解上有困難,對於古怪新奇,及其他一切不尋常的說法,也常常設法求它減少。」,「在所用語言上,須是質實的、平凡的,不是華麗的、奇特的」。為此,須遵守四條標準:「意義明確、倫次通順、詞句平勻、安排穩密」,前兩條涉及內容,後兩條涉及形式。
陳望道在《修辭學發凡》劃分的修辭現象的兩大分野之一,與「積極修辭」相對。這種修辭大體是抽象的、概念的;以明白、通順、平勻、穩密等顧念事理的條件,作為修辭上必要的條項。也稱「規範修辭」、「一般修辭」。陳先生有四種分類:內容上的意義明確和倫次通順;形式上的詞句平勻和安排穩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