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順泊車秩序 多個鐵馬泊區增輔助標誌

 【特訊】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電單車駕駛者在停泊車輛時,須以垂直並列的方式停泊車輛,否則可被罰款三百元。為引導電單車駕駛者遵守泊車方式,理順泊車秩序,交通事務局三月份繼續按序在多個地點的電單車泊車區增設式樣12a的輔助標誌,並翻新相關路面泊車標線,清晰有關指示。

 另外,自二0一九年二月起交通事務局陸續在各區安裝12a輔助標誌至今一年,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合共檢控橫泊個案三千零四十宗,鎖車個案一千四百九十六宗。

 兩局提醒駕駛者,為己為人,停泊車輛時應遵守泊車規則;兩局會繼續密切留意道路的泊車秩序,以便有需要因應實況採取措施,保障行人、電單車及汽車駕駛者使用道路的權益。

 安裝12a輔助標誌之地點

 三月二日至九日:觀音堂街、馬交石斜坡、高利亞海軍上將大馬路。

 三月九日至十六日:得勝馬路、賈伯樂提督街、肥利喇亞美打大馬路。

 三月十六日至二十三日:田畔街、墨山巷、麻子街。

 三月二十三日至三十日:澳門船澳街、和樂坊二街、林茂海邊巷。

 三月三十日至四月六日:若憲馬路、東望洋街、瘋堂新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