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危險品法律草案文本已初步完成將聽取各部門意見 爭取早日作公開諮詢

 【特訊】土地工務運輸局代局長劉振滄就立法會何潤生議員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一、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有關管理危險品的法律草案框架文本已初步完成,稍後經聽取「檢討和完善本澳危險品制度跨部門聯合工作小組」各部門的意見,進一步完善有關文本後提交行政會作政策性討論,爭取早日作公開諮詢。

 目前關於本澳危險品的管理安全,根據二0一七年三月頒佈的第五一/二0一七號行政長官批示,消防局完成建立危險品資料庫,並在此基礎上,持續進行包括加強巡查危險品儲存場所;要求負責人提高儲存場所的消防安全條件;加強儲存場所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和知識教育;對各儲存場所製作具針對性的行動預案等一系列工作,藉以提高對現時危險品儲存場所的管理安全。

 二、本局於今年三月就「路氹填海區臨時危險品儲存倉選址之環境影響和安全評估」進行了公開招標。由於被開標委員會接納的兩份投標書的報價均遠高於預算金額,基於善用公帑原則,行政當局因此沒有作出判給。而在現時進行中的「編製澳門總體規劃」研究內,將會對危險品儲存倉的選址作出綜合考量。

 三、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防火安全規章》的修訂工作由工務部門統籌,消防局一直積極配合並提供專業意見,至今與權限部門就修法事宜進行了逾九十次會議,並發出多份建議書,未來將繼續與權限部門就該修法事宜保持緊密及良好溝通。

 現時《防火安全規章》的修訂文本經已完成,並已進入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