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十萬元假鈔在香港購物 內地男被判囚四年

 【香港中通社一月十七日電】一名三十四歲內地男子攜帶面值逾十萬港元假鈔在香港購物,十七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

 據港媒報道,三十四歲內地男子朱永杰去年十一月十一日持雙程證來港,當天及翌日分別在屯門、尖沙咀使用偽鈔購物,警方在其身上檢獲一百張一千元港幣、一百張二十元港幣偽鈔,當中部份印有「練功券」字樣。

 被告於警誡下承認,雖然知悉「練功券」不可使用,但他仍打算用作購物和兌錢。他抵港後曾試圖用「練功券」買水和麵包,但全部店員均拒收。

 被告否認兩項行使或付給偽製流通紙幣罪,以及一項保管或控制偽製流通紙幣罪。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管有或使用的涉案紙鈔,均印有「練功券」、「票樣」、「練功專用禁止流通」等字眼,但圖案與真鈔相似,屬法例界定的「偽製品」。

 法官又表示,儘管被告只是兩度使用偽鈔企圖購物,但因他蓄意從內地帶假鈔來港犯案,涉及跨境罪行,屬加刑因素。法官最終判其入獄四十八個月,並建議懲教署為被告提供合適的精神及心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