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海帆介紹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職能 冀公共企業對外公佈資料指引下月實施

 【專訪】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路進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主任陳海帆列席介紹辦公室職能,她表示,辦公室與財政局跟進制定公共企業對外公佈資料指引,希望可於二月由行政長官批示公佈及實施。

 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路進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會上跟進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職能及工作,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主任陳海帆列席會議。

 陳海帆表示,辦公室主要負責監管公共財產,共分三大類,分別是特區自身持有的不動產、二十三間公共資本出資公司,以及除社保基金和退休基金外,納入監管範圍二十一個自治基金。她表示,辦公室已和財政局取得二零一八年的不動產資料,並正進分析及與財政局開會,跟進制定公共企業對外公佈資料指引,雙方已就最後文本達成共識,期望下月可由行政長官公佈實施,

 陳海帆又稱,未來計劃與法務局等成立法規草擬小組,一同制定相關法律。對於辦公室會否同審計署職能重疊,她回應稱,特區作為出資人統一管理監督,會在事前、事中開展,包括制度建設和制度執行監管、注資情況、人員委派和履職,與審計署主要事後監督職能,兩者並行,不會職能重疊。

 據介紹,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目前不足十人,本年度編製預算將增至二十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