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者在「都更法律制度」最後一場公眾諮詢會上 關注推行都更具體時間表

 【特訊】特區政府就《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繼續廣泛諮詢,尤其為聽取舊區居民的意見和建議,於昨日下午四時假祐漢街市三樓的活動中心禮堂舉行最後一場公眾諮詢會。諮詢會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主持,法務局局長劉德學、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廳長麥達堯、房屋局研究廳廳長任利凌及法務局法規草擬二處處長梁穎妍出席,約一百二十名市民出席,其中十三人發言。

 發言者十分關注政府推行都市更新的具體時間表,認為舊區居住環境相對惡劣,缺乏足夠的社區設施和交通配套,舊區更新迫在眉睫,希望政府盡快制定相關法律,改善居住環境和生活質素。亦有多位發言者認為舊區居民多為年老、低收入、或者依靠援助金生活的人士,基本上沒有能力支付高昂的建築費,希望政府能充份考慮舊區居民的經濟能力,研究包括訂定在都市更新規劃內重建的樓宇可額外放高等有效措施,以支付相關建築費,協助舊區居民進行樓宇重建。另外,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的合適性、現金補償的方式、暫住房的租金等問題同樣受到發言者的重視,認為應進一步降低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提供更多重建誘因,並建議以補貼建築費、豁免暫住房租金,或者先安排入住社屋等方式吸引舊區居民參與都市更新。

 出席的政府代表表示,特區政府一直十分關注舊區的居民生活環境、樓宇保養狀況、交通設施配套等問題,並在推動都市更新工作過程中會充份考慮舊區居民的意見。另外,政府代表亦逐一說明了包括樓宇重建百分比、建築費和樓宇放高等問題,並強調樓宇重建須先由業權人和執行實體充份協商,政府會研究制定更多元的補償方式,為雙方提供更多協商空間。對於舊區居民所提出的各項意見和建議,政府會綜合分析和研究,在公開諮詢完結後盡快開展下一階段的主體立法工作。

 《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公開諮詢期至本月九日,日前先後共舉行四場公眾諮詢會及三場專業界別專場諮詢會,收集立法會、都市更新委員會、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城市規劃委員會、建築業、物管業、房地產和銀行保險等業界和廣大巿民的意見,累計逾七百名市民出席,其中超過一百人發言。歡迎市民繼續在諮詢期內透過網站,又或以電郵、傳真或郵寄方式提交書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