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公務人員統招改善方案 加快招聘工作及節省開考成本

 【特訊】行政公職局消息:新的公務人員統一招聘行政法規於二零一七年八月生效後,運作至今已逾兩年。行政公職局總結了二零一六至二零一七年間開展過渡期統一招聘的經驗,以及新法生效後至今兩年來所遇的問題,對提升開考效率,加快招聘工作及降低成本等方面,提出了改善建議方案。

 行政公職局早前應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的邀請,介紹了政府統招制度的最新情況以及改善方案,會上並與各委員進行交流。另外,行政公職局亦於十一月十四及十五日舉行了「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考務工作分享會」,邀請了已完成專業或職務能力開考,且具多次開考經驗的公共部門典試委員會成員及輔助人員出席,向他們介紹現時統一招聘制度的最新情況及未來改善方案,並聽取與會者的意見,分享會共有二十六個部門八十三人出席。

 行政公職局副局長馮若儀、公務人員規劃及招聘廳廳長陳玉玲、人員招聘及甄選處處長曾莉莉主持分享會。馮若儀介紹了統一招聘的最新情況,按計劃,行政公職局已於新法生效後,先後開展了四個綜合能力評估開考,分別為小學畢業程度、學士學位程度、高等專科學位程度及高中畢業學歷程度開考,日後亦將定期舉行各學歷程度的綜合能力開考,並且形成恆常機制。綜合能力開考合格投考人,可於三年成績有效期內,報考用人部門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現時用人部門可按需要,隨時開展專業或職務能力開考。截至本年十月底,各部門已開展了二百一十六個開考,共填補八百零八個職缺。根據統計,由刊登開考通告至公佈最後成績名單,最快完成專業或職務能力開考所需時間為四個月二十日,現時的開考較以往的「中央招聘」及「過渡期統一招聘」的效率均有所提高。

 提出縮短報考期及面試設額制等建議,提升招聘效率

 雖然招聘效率較以往已有改善,但公職招聘仍存在行政程序繁複、個別環節的法定時間長、開考成本高,以及考試出席率低的問題。為此,馮若儀介紹了改善方案,包括:(一)縮短報考期、補充文件期及上訴期的時間;(二)明確投考人於報考期內,必須履行提交應繳文件的責任,減低因報考的任意性而影響了典試委員會審查投考人的資格及公佈准考人名單的進度;(三)各階段的名單統一在招聘專題網頁以及用人部門的網頁內公佈,免卻因需在《特區公報》刊登公告而減低了公佈時間的彈性;(四)採用面試設額制,合理限制面試人數,加快招聘進度;(五)授權具適當資格的人員進行面試,提升面試效率。另外,對於如何降低考試缺席率方面,馮若儀介紹了中國內地及台灣地區收取報名費的情況,以便各與會者討論本澳是否值得參考,以降低考試缺席率。

 舉行職務共通性職程合作試,節省招聘成本

 為了節省招聘成本,行政公職局將舉行合作試。曾莉莉介紹了具體開考流程,行政公職局會就具職務共通性的職程,如技術輔導員職程及翻譯員職程(中葡文翻譯)與用人部門進行合作試。行政公職局將負責刊登開考通告、接收報考表、審核報考文件,以及進行知識考試,而用人部門則須參與面試的部份。

 完成最後成績名單後,將由行政公職局按投考人的成績排名及投考志願,向部門分派人員。為了進一步節省成本,行政公職局建議擴闊合作試的成績名單使用範圍,以便符合條件的部門可於成績名單兩年有效期內要求行政公職局分派人員。

 由於專業或職務能力合作試的參與非屬強制性,如部門有特別要求而欲自行開考的話,可獨立開展考試。另外,曾莉莉亦介紹了優化典試委員會資訊系統的方案,相信該系統可有助減輕典試委員會的工作。

 會上多個部門的開考人員均踴躍發言,各人員對縮減報考期、補充文件期及上訴期的時間、縮窄可補充文件的範圍、統一在招聘網頁公佈名單及開考訊息、面試設限額均表贊成。另外,與會者亦對合作試的操作提出不少具體意見,對於最後成績名單可開放予其他部門使用,普遍表示贊同。

 至於是否收取報考費,各部門未有表示反對。最後,有開考人員建議投考人在報考期內不用提交各類培訓證書,以及公務人員的個人資料紀錄。相關文件待知識考試合格人准予進入面試階段才作出提交,將有利減輕典試委員會前期接收大量報考文件及審查資格的工作。

 由於與會者提出了很多具參考價值及操作性的建議,行政公職局下一步將邀請分享會上積極進言的開考人員,共同參與招聘改善方案的細化工作,期望能把政府的招聘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