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窗一扇)議員助理應否設直津?  阮玉笑

最近,有議員以「澳門議員袋十幾萬一個月?」為題在臉書上發文,引發社會一些討論。實際議員薪酬如何?根據法律,立法會議員每月的薪俸為行政長官薪俸百分之二十五。而依據法律,行政長官二零一四年的薪俸為十九萬九千七百九十六元(此後按照公職薪俸表修改比例自動調整),調至今年有關薪俸約為二十三萬七千五百九十五元,即議員每月的薪俸約為五萬九千四百元;亦有權收取相當於其月薪俸百分之六十五的月津貼,用以支付接待市民辦事處的運作開支和聘請輔助人員(約三萬五千六百元)。如出席委員會的會議,每次可收取相當於其月薪俸百分之二點五的出席費(約一千五百元)。可見,每名議員每月約有十萬元的收入,當然這些收入是包括其須用作支付辦事處聘請人員等所有費用,實際可以入袋的薪酬定少於此數。

孰高孰低,社會自有不同看法。鄰埠香港議員每年可領四百萬元薪津,包括每月酬金十萬零一千元,每年可享有約三萬五千元醫療津貼,還有任滿酬金(按有關議員所得酬金的百分之十五計算),於立法會任期屆滿後支取;還有每月可領取萬多元的酬酢及交通津貼。此外,每名議員每年會獲發一筆「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當中主要用於支付職員薪酬、辦公室及其他工作開支,目前該筆開支上限為每年二百六十五萬元。對比之下,兩地議員的資源可謂差距極大。但即便如此,香港的議員助理薪酬仍然並不理想。

議員助理作為立法會議員的「左右手」,某程度說,議員的工作表現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他的助理團隊所決定的。澳門議員月津貼制度自二零零九年開始實施,由於津貼與行政長官的薪俸掛鈎,雖然每年亦跟隨公務人員的薪俸點作出調整,但由於相關津貼並非議員助理的直津,而是人員聘用及辦公室租用等一攬子的開支,助理真正可以分到的錢並非人們想像中的多。津貼制度實施已有十年,立法會有責任評估,現有資源是否足以招聘和挽留高質素的職員團隊以支援立法會議員的工作,亦有需要探討增設助理直津等可能,以便留住具質素的議政人員,提升整體的議政水平。◇   (逢週二見報,歡迎回應hataruan@yahoo.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