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府就「都更法律制度」諮詢文本聽取議員意見 劉德學:「百分百保護」或致不公平

 【專訪】政府就《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諮詢文本,昨日下午舉行立法會議員專場諮詢會,聽取議員的意見及回應作解說。

 對於文本引入啓動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及徵購制度牽涉保障私有財產權,尤其是少數不同意都更的小業主的權益。就此,立法議員李靜儀指出,社會很關注相關問題,政府需要謹慎處理。法務局局長劉德學回應指出,在實際操作上,百分百比例對於同意或不同意重建的小業主來說都不太公平,尤其是當出現大部份業主同意重建,小部份不同意的情況。

 劉德學表示,按照《民法典》規定,現時樓宇重建需要取得百分百業權才能啟動。然而,他指出,所謂的百分百保護,「雖然形式上非常符合《基本法》,非常符合所謂業權人的利益。」但在效果上,如果百分之九十業權人與另外百分之十的意見不同,在法律上又要達到百分百共識的話,結果是大家都綑綁在一起,這既對百分之九十的業權人不公平,也對百分之十的業權人不公平。

 劉德學指出,制度上必須要保障少數人的權益,文本建議有徵購及爭議解決機制。至於具體業權比例,充份參考鄰近地區經驗,以及考慮本澳的實際情況。

 在會上,立法議員蘇嘉豪指出,無論是舊區重建或都市更新,其原則都是改善居民生活質素、城市可持續發展以及充份保障居民私有產權,因為居民本身就是弱勢,不能令居民淪為「二次弱勢」。他並強調,都市更新亦不能成為地產項目,不能利用舊區居民的弱勢來「搵食」,亦不能買斷業權,不應增加都更社區的人口。

 蘇嘉豪並質疑諮詢的時機,指出,現屆政府在「臨埋尾」時才就都更法展開諮詢是「十年一覺揚州夢」,從二00九至一九年,政府對於都市更新都是一事無成,但到換屆前兩個月才推出諮詢。並表示,他很難接受一份連運輸工務司或候任特首都未看過的諮詢文本,亦沒有和候任特首商討過的諮詢文本。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回應時則重申,今屆政府一直將都更的制度建設放在施政方針中,而非近兩個月才做工作,而不同部門針對各自職能分別展開工作。例如都更會近年一直進行研究,近日更公佈顧問報告第一期讓政府作參考,而置換房法律亦由行政法務範疇牽頭組成的聯合法規草擬小組進行。直到現在,今屆政府仍然認為都更法律制度的時機成熟,因社會對於都更有很大訴求,冀盡快展開諮詢,將政府的想法與社會交流。

 陳海帆並再解說,在制定諮詢文本時,是由行政法務與運輸工務範疇共同參與,所參考的除了有都更會與下屬小組的意見及報告內容外,亦參考了所有社會人士、組織、議員對都更所作出的意見及想法。她指出,若能利用這兩個月的時間進行諮詢工作,並交下屆政府作為參考,可令都更向前推進一步。

 盡快完成之後再修訂相關機制

 另外,立法議員葉兆佳就關注到,牽涉銀行按揭的重建物業如何處理。他又指出,都更的其中一個原則是改善營商環境,舉例新馬路現時的營商環境甚差,如何改善新馬路的樓宇改建障礙?但據資料顯示,新馬路一帶屬於保護區。

 劉德學指出,都更的目標在於改善生活環境,尤其是舊城區及祐漢區如何加快完成。冀日後盡快完成法案之後再修訂相關機制,以更有效地推動都市更新。

 對於政府就都更法展開諮詢,直選議員區錦新形容是「萬眾期望」,他關注到都更費用承擔等。劉德學指出,因應土地條件不同,樓宇重建後利益如何分享和承擔,需要社會共識,因為有些區域具備條件於重建後提高地積比例,而有些區域不能,不排除會有業權人互相攀比情況?他希望在法案中有原則性框架規定,日後可更靈活操作。他又表示,政府財政承受能力不可能承擔都更所有工作。

 此外,與會的議員關注到未來都更法如何與土地法、城規法及文遺法進行銜接,以及都更法與總體城市規劃的位階等問題。

 劉德學指出,未來的都更規劃必須要符合「三大法」的原則框架及具體制度。雖然總體及詳細規劃至今未出台,都更規劃可以在充份考慮《城規法》要求下先行出台,而未來都更法草擬法案時亦會充份兼顧「三大法」以及城市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