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醉駕遭內部紀律調查罰款 消防文職人員訴願遭駁回

 【專訪】消防局一名休班文職人員早前因觸犯醉酒駕駛罪,他不滿內部紀律調查需罰款的結果,向保安司司長提起訴願遭駁回。

 一名由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調派到消防局工作的休班行政技術助理員(文職人員),今年三月二日凌晨三時許,在西望洋馬路發生交通意外,該人員涉醉駕,被法院判處徒刑三個月,罰金七千元代替;同時禁止駕駛一年半。

 同年三月五日,消防局對涉事人員提起紀律程序,相關紀律程序完成後,消防局代局長今年七月二十九日,對涉事人員科處罰款處分,涉事人員向保安司司長提起訴願。保安司司長在本月十日駁回其訴願,維持上述處分。

 消防局指揮部輔助室其後隨即指示各部門主管,必須嚴正提醒轄下所有人員關注及正視此類問題,消防局對於違法違紀的行為,絕不姑息。並指對屬下人員涉及違法違紀行為,當局一向高度重視,定必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