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官秦光榮受賄被捕 最高檢另逮捕四名貪官

 【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五日電】(記者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二十五日發佈消息稱,全國人大原內司委副主任委員、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秦光榮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最高檢同日發佈消息稱,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和正興、王輝、梁元東、王鐵明決定逮捕。

 雲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原主任和正興(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雲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和正興作出逮捕決定。

 安徽省公安廳原副巡視員王輝(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輝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亳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廣東省珠海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梁元東(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廣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東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東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梁元東作出逮捕決定。

 海南省三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王鐵明(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海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海口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海口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鐵明作出逮捕決定。

 西安交通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張漢榮(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寶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寶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漢榮利用擔任西安交大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裁、西安交通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違規決策重大事項,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