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八周禁墮胎」 台灣就公投提案辦聽證會
【香港中通社十月二十三日電】台北消息:台灣有宗教團體提出公投案,將現行優生保健法第十五條「人工流產應於懷孕二十四周內施行」縮短為「八周內」。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二十三日舉辦聽證會釐清爭議點以供進一步討論。
台灣於一九八五年立法,以「最低道德標準」同意開放有條件墮胎,如今已經歷三十五年,提案人彭迦智認為法案應與時俱進檢討審視。
彭迦智在聽證會現場提到,這次提的公投法可以簡稱「心跳法案」,因為心跳是醫學層面上對於生命的認定。如果有心跳,就是一個生命。胚胎在第八到第十周就有心跳,且具有人體外型基本特質。台灣人對於虐貓虐狗都已經無法容忍了,為何可以容忍殺死嬰兒呢?
彭迦智表示,墮胎使女性死亡率大大增加,墮胎縮短至八周內這一提案,先不論對生育率幫助有多大,至少可以因此喚醒人們對胎兒生命的重視,再透過積極教育可以減少墮胎率、增加生育率。
針對彭迦智的說法,台灣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則表示,嬰兒跟胎兒有重大差距,不可能因為一個胚胎的情況,就去剝奪身而為人的母體本身權利。她並強調,生育率下降最大因素是不婚,若社會處於性別不友善,讓女性不願進入婚姻,自然就不生。
同為反對方的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則說,弱勢群體如性侵亂倫或未成年人,當需要醫療救助的時候都超過八周了,規定懷孕八周禁止墮胎將扼殺很多婦女的懷孕選擇權。另外,在台灣現今醫療裡面,合法墮胎是很安全的,倒是孕產婦死亡一年大約在二十二到二十五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