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促政府公開新巴士合同方向

 【專訪】社會關注政府與兩間巴士公司新合同,如何確保公共利益?立法議員李靜儀認為,如若新合同的條款對於保障公共利益仍然「不理想」的話,便不應急於簽訂合同,這是政府的義務。

 政府與兩巴的短期續約合同將於本月底到期,但政府迄今仍未有披露公眾關注的資訊,尤其涉及公帑支出的問題。李靜儀受訪時指出,政府處理手法不透明,若是如官員所指合同已經傾得「七七八八」,那就不存在透露資訊會令政府處於被動位置而影響公共利益的狀況。她表示,政府即使不披露條文細節,至少應該公佈未來合同的重要方向,例如財政補貼、保證服務,以及如何做好監督等。

 政府在處理資助巴士服務的模式,曾有波折。早在二0一一年,政府採用取得服務模式而公開競投,與三間巴士公司訂立合同。但二0一三年被廉政公署批評,此服務模式違反法律及損害公益。及至二0一六年,政府與巴士公司修改合同,改用補貼巴士公司的模式。

 李靜儀指出,現時政府補貼巴士公司的計算公式不理想,主要問題是,乘客人次越多,政府要支付補貼的金額就越大,但現行合同又沒有規定補貼上限。另外,巴士公司的其他業務與公共巴士服務的關係不清晰,巴士公司一直指人力資源不足,但社會有質疑當中會否用了公共巴士的人力資源去做其他業務,政府的財政支援對此亦不清晰。

 李靜儀指出,從二0一六年至今,為何政府仍未能有效地處理巴士服務的問題?她認為,若政府與兩巴的商討接近尾聲,準備簽約的話,理應向社會交代。她強調,現時所有情況都不透明,「到時簽約,社會可能有更大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