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電單車泊區 下月裝交通輔助標誌
【特訊】交通事務局十月份會按序在多個地點的電單車泊車區增設式樣12a的輔助標誌,以引導電單車駕駛者應遵守的泊車方式,理順泊車秩序,並翻新相關路面泊車標線,清晰有關指示。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電單車駕駛者在停泊車輛時,須以垂直並列的方式停泊電單車,否則可被罰款澳門幣三百元。
另外,交通事務局自今年二月起陸續在各區安裝12a輔助標誌,截至本月二十五日止,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合共檢控橫泊一千八百四十二宗,鎖車一千一百零五宗。兩局呼籲電單車駕駛者遵守泊車規則,並會密切留意道路泊車秩序,保障行人、電單車及汽車駕駛者使用道路的權益。
安裝12a輔助標誌之地點
十月二日(周三)至十月八日(周二):墨山街、沙梨頭南街、漁翁街。
十月九日(周三)至十月十五日(周二):蘇沙醫生街、收容所街、亞豐素街。
十月十六日(周三)至十月二十二日(周二):花地瑪教會街、鵝眉街、永安街、看台街。
十月二十三日(周三)至十月三十一日(周四):高地烏巷、日頭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