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掀爭議到底應否制定? 馬恩國指在兩罪不能疊加下立法效果不大

 【香港中通社九月二十五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蘇未央)香港反修例風波持續逾三個月還未有停息跡象,多名建制派議員、港區人大代表近日再次呼籲特區政府就《禁蒙面法》立法。特首林鄭月娥二十四日見記者時回應稱,政府須考慮立法會否帶來反效果或令香港國際聲譽再受挫。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二十五日也表示,是否推行該法案要考慮很多因素。

 實際上,《禁蒙面法》在國際上並不罕見,美國多個州,以及加拿大、德國、法國、西班牙、俄羅斯等國家都有實施,但在香港卻一直存在爭議。支持立法的人士認為,《禁蒙面法》能減少甚至停止暴力;而反對的聲音則指出,目前立法或許會引發第二輪的示威遊行。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早前表示,過去的周末有長者被蒙面者圍毆,《禁蒙面法》可令大家知道犯法要付出代價。香港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也認為,大量示威者為隱藏身份而蒙面,製造各種暴力行為,希望盡早制定《禁蒙面法》以減少和平遊行集會演變成暴力衝擊的可能性。

 另一方面,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二十五日也表示,擔心會因為立法而引來暴力,而且執法也有一定困難,刑罰也會引來爭議,建議等政府展開對話,觀察會否減少街頭暴力後,再嚴肅公開討論立法。

 雖然特區政府還在探討是否立《禁蒙面法》,一直組織示威遊行,包庇及袒護暴力行為的「民陣」就已迫不及待地「表態」。該組織副召集人陳皓桓二十五日早上在個人社交網站發出公然威嚇:若政府推《禁蒙面法》就再包圍立法會。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大律師二十五日接受香港中通社記者訪問時表示,《禁蒙面法》的確會給部份示威者帶來一定的心理壓力,但判罪的原則不是兩個罪行簡單相加,例如蒙面在遊行示威中搞暴動,屬於同一件事情,並不會分開計算罪行,因此刑事責罰不會太高。對於示威者,尤其是勇武派而言,若要故意犯法,並不會因為該條例就不蒙面或不暴力,因此現在立法並無實質效果。

 馬恩國還指出,若現在推出《禁蒙面法》或令社會部份人士更反感特區政府,給他們第二個理由來反對政府,引起更大的反彈,激起對方繼續暴動。

 然而,香港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則認為,之所以部份蒙面者的暴力行為如「野獸」一般,是因為他們以為這樣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

 他對香港中通社記者分析稱,雖然利用《禁蒙面法》禁止勇武派施暴的可能性較低,但或能讓大部份「和理非」示威者摘下面罩,這樣的氛圍會給勇武派壓力,認為自己是少數。因此它仍是最有效壓制暴力的方法。

 黃國恩補充道,在沒有發生暴亂之前,推行《禁蒙面法》可能會引起另一次示威遊行,但三個多月以來,暴力越來越厲害,如果大部份「和理非」是真心希望香港好的話,應該也不願意看到暴力繼續升級,把香港推向「死亡」。況且該法案只是禁止戴面罩,並沒有侵害他們正常合法遊行示威的自由。相信大部份「和理非」就算不支持,但也不會反對《禁蒙面法》立法。

 至於《禁蒙面法》可能面臨的立法困難,馬恩國坦言,首先是「法律該怎麼寫」?戴一個普通的醫療口罩算不算蒙面?如果有人當天恰好感冒咳嗽,能否界定這些人戴口罩的意圖?如果有嚴重的傳染病人要上街遊行不得不戴口罩,能否把這些傳染病清楚寫明?法律又會否豁免?這些都是立法的考量。

 另外,在執行方面,馬恩國指出,如果有一百萬人上街遊行,全部都戴一個口罩,要怎麼執法?是不是要派人駐守,有人戴上口罩就抓人?警方人手夠不夠?

 外國立法後果已現 現視乎當局勇氣決心

 黃國恩律師則強調,從外國的經驗看,《禁蒙面法》的效果是好的,示威中暴力的場面和次數都有所減少。立法的最終目的是停止暴力,其最大公約數對香港大部份人來講都是好的,雖然一定有人反對,但在立法之後有效果的話,反對的聲音也將隨之消失,現在就要看當權者有沒有這個勇氣和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