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上眾講者均認同膠袋徵費 有認應用所得費用推動環保

 【專訪】「限制提供塑膠袋」法律即將生效,將由十一月十八日起每個膠袋收費為一元。澳廣視《澳門論壇》昨日探討相關議題,應邀嘉賓均認同膠袋徵費,並促請政府加強宣傳教育工作,培養消費者自備購物袋的意識等。

 其中也有認為,在法律實施初期,應主要在於教育及宣傳,而不處罰。此外,有意見認為政府應利用徵得費用推動環保,譬如設立基金,而不是全部讓商戶「落袋」。

 另外,出席的市民對徵收膠袋費就有不同看法。有市民表示「非常贊成。絕對沒有反對。」不過,有市民就表示反對膠袋徵費的做法,認為加重低收入家庭的支出;亦有指出,商戶提供膠袋已列入了經營成本,再徵收一元收費,其實是雙重收入。

 論壇上,自然生態研究學會理事長高律夫表示,政府應多加宣傳,清晰膠袋、塑膠包裝的定義。他指出,政府沒有進一步規管及善用膠袋徵費,建議政府立法設立環保基金,從膠袋徵費或訂定某個百分比撥入基金。並明確規定基金如何利用徵費,例如,用作扶持環保團體及回收業界等,進行膠袋回收及循環再用的工作,還有鼓勵商戶配合「減塑」政策等等。

 環境保護管理學會理事長曾錦培認為,由商戶收取費用,政府可避免為此付出行政成本。他亦指出,在「限制提供塑膠袋」法律並無賦予政府權力要求環保團體和慈善團體利用徵費推動環保,故有關措施欠缺強制性,他質疑單憑鼓勵未必能有效監督團體進行環保工作。

 菜農子弟學校副主任沙鶯則指出,學生對膠袋定義未夠清晰,例如,是如何區分「膠袋」。她又表示,學生仍未能普及自備購物袋,建議政府考慮推出共享購物袋。她亦認為,教育更加重要,而學校亦會加強環保方面的公民教育。

 群力智庫中心副理事長張淑玲認為,對「一元」收費已有民意基礎。她指出,膠袋徵費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減塑」,做好環保工作,故重點不應放在處罰。

 北區工商聯會副會長李傑志表示,業界支持膠袋收費,但憂慮商戶在結算膠袋徵費金額時會出現「甩漏」,且需為此負上法律責任。此外,法律生效初期,前線人員可能未習慣執行,希望未來政府在執法時多以勸喻方式,以及做更多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