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社會工作局代局長韓衛就立法會何潤生議員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特區政府委託香港大學研究團隊進行的照顧者津貼可行性研究,結論認為目前在本澳推行照顧者津貼的基礎和時機尚未成熟,尤其在應向那些群體的照顧者發放津貼,以及如何確保有關公帑和能夠發揮支援家庭照顧的功能,促進被照顧者的福祉等問題上,需要作出通盤的考慮,取得社會的共識。此外,亦需先行建立推行照顧者津貼的前提條件,包括對被照顧者身心功能與照顧需要及程度的專業評估機制,以及對照顧者發放津貼的准入資格、照顧情況及其成效進行評估、跟進和監管的法律、行政及技術體系。
因應上述情況,特區政府在未來三年將積極創建推行照顧者津貼的前提條件,包括擬定照顧者與被照顧者的定義,建構對被照顧者的身心功能與照顧需要的評估標準、程序與方法,制定對照顧者的資格條件、照顧行為及其落實執行的規範、評估與監管體系,準備推行有關津貼所需的行政安排及配套資源,以及在執行方面所需的跨部門協作機制等,並在擬定具體方案與立法文件後,聽取持份者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及建議。上述工作涉及的問題廣泛,工作複雜。特區政府將在最大的可控範圍內,爭取盡早完成各項前置的準備工作。
何潤生議員提出特區政府將如何對照顧者和被照顧者進行定義,以及會否參考鄰近地區,先在低收入的殘疾人士及長者的照顧者等特定群體,實行先行先試。在此需要說明的是,對照顧者的定義與被照顧者的評估是推行照顧者津貼的關鍵問題,因此,特區政府未來將在專業的顧問團隊協助下,謹慎研究並在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擬定有關定義與評估方法,提出具體方案與立法文本供社會討論。基於該等界定將會決定誰將受惠於有關政策,在面對很多居民在家庭之中都要肩負起不同程度照顧家中成員的責任的現實情況,照顧者津貼應向那些群體的照顧者發放,必須經過社會進行充份的討論,凝聚社會共識,透過立法統一實施基礎。正因如此,照顧者津貼不能在現階段採取先行先試的方式來予以實行,否則將會做成社會矛盾,而特區政府更不願見到不同群體之間互相比較,爭議誰應首先受惠於倘有的先行先試措施。
照顧者津貼是對家庭照顧者的直接支援措施之一,在積極創設條件實行照顧者津貼的同時,特區政府將檢討和優化為照顧者提供的各項直接服務,包括個案輔導、家長資源與護老者支援等服務。此外,亦將加強早療服務、日間暫托與院舍暫住等為照顧者提供的間接服務,以減輕他們的照顧負擔。而為更好地支援家庭照顧者,社會工作局擬籌設綜合性的照顧者支援服務中心,為包括照顧長者、有特殊學習需要兒童、殘疾人士等方面的照顧者,提供培訓和心理輔導等支援服務。由於中心在使用面積、資源配套及地理位置方面需要考慮的因素眾多,因此目前尚在物色合適的用址。然而,特區政府預計在未來一、兩年,分別先後在本澳的南、北兩區設立支援家庭照顧者的家居護養服務中心,加強為護老者及智障人士家長提供的支援服務。除了繼續拓展到戶式的照顧、護理及康復等服務外,亦將為該等家庭的照顧者提供培訓、情緒支援、互助小組、社交活動、服務諮詢及個案轉介等各類支援服務,協助他們處理在照顧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從而減輕照顧壓力,提高身心的健康水平。
至於何潤生議員關心特區政府會否將照顧者津貼可行性研究的結果公開予社會大眾查閱,社會工作局將在收到研究團隊的研究報告終稿後,透過適當的方式向社會公佈有關內容。
最後,社會工作局感謝何潤生議員對照顧者支援服務的關心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