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公報」內容簡介
【特訊】昨日出版的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若干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二九/二0一九號行政法規,訂定《關於毛坯鑽石國際貿易的(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執行法》的補充規定,當中規定了若干內容,包括證書及經營准照的式樣,以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核准等。此外,第一四二/二0一九號行政長官批示,亦訂定簽發證書的收費金額為每份澳門幣七十元。上述的行政法規及行政長官批示均自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第一四三/二0一九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在零售行為中,就每個所提供的塑膠袋須收取的金額為澳門幣一元,自第一六/二0一九號法律《限制提供塑膠袋》生效之日起生效,即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