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無非只是一個不斷選擇的過程。」從父母選擇要生命延續生養孩子開始,我們就被選擇來到這世界上。母親選擇餵母乳,我們就能夠在母懷中溫馨地健康成長,嬰兒期似乎沒有選擇權一切由父母代辦,愛孩子的父母會細心為孩子選擇最適合他的一切,而因愛更給溫情及家庭中的彼此關注,小孩在父母的選擇的過程中逐漸成長,及至三歲,自己也有能力和需要作出選擇,若與父母合拍,多數都能得償願,若選擇超乎父母的意願,就會被拒絕,即使哭鬧也沒法可施,因為父母要選擇教育孩子。
幼年時,父母的選擇,影響着他能否健康快樂成長。及至孩子漸漸長大,有自己的喜好,更有獨立的思想,若與父母的想法不同,則彼此要表達分歧之處,這個時候溝通十分重要,開明的父母會考慮子女的想法,若合情合理就讓他自己選擇,若不能配合就會發生衝突,雙方堅持就產生不和,家庭如果經常在不和的狀態中,大家都受苦,所以必須要雙方坦白披露自己的立場,讓各自各的選擇呈現出來,取得共識,才能達至和解。尤其是孩子進入青春期,有自己的意見,若得不到父母的同意,他會以脾氣或緘默來表達自己的意願,若父母以權威或經濟壓力來控制他,最後可能會弄至關係破裂,甚至使年青人離家出走,最終釀成悲劇。
自由是人類生存四種基本的心理需求之一,所以有謂:「不自由毋寧死」而選擇正是個人發揮自由感的表達。
我對母親的愛,永恆而真誠,因為她常尊重我的選擇。記憶幼年時家貧,我是長女,與母親同甘共苦,以父親每日微薄的薪金,支撐着一家五口。那年我在天臺學校讀書,因經濟大蕭條,父親之後失業,我一連數個月沒有交學費,校長追交,王老師維護也遭斥責,我決心輟學,老師向我說了一句話:「你是有用之材,千萬別放棄讀書!」
回家我向母親說:「我不返學了,我要出工廠工作幫補家計!」母親含淚說:「你不足十一歲,只上小學四年級,有甚麼工作可做呢?」於是我借了表姐的兒童身分證,進入一間山寨塑膠當童工,朝八晚八,日薪二元五角。我不怕苦,不怕難,因為是自己選擇的。每月拿足薪交給母親。接着,稍長至十四歲,正式在工廠當女工,晚上讀書,半工讀的生涯,雖苦猶甘,又為是自己的選擇。
中學畢業後,我選擇成為一位獻身教育的天主教修女,母親十分不願意,因不想我離開家庭往修道院生活。但只因我說了以下一句:「這是我一生的幸福,請尊重我的選擇好嗎?」她流着淚擁着我說:「我只想你幸福,記着:家門常為你打開,不滿意那邊的生活,隨時回家呀!」
可是,我一去就是四十五年,只覺自己選擇得對,活得很有意義,今生無悔。母親也垂垂老去,我卻永遠感謝她,因她讓我選擇自己的路。能有一位這樣愛我的母親,真是我最大的福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