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機違規四次將被釘牌 八月份的士違規75宗

 【特訊】治安警察局在今年八月共檢控了七十五宗的士違法個案,較上月增加十四宗,當中包括濫收車資十宗、拒載二十三宗;另外,警方還檢控了八宗經營「白牌車」個案。

 自「新的士法」實施至今,已有一名的士駕司機涉嫌作出第四次的特定違法行為(涉嫌與乘客議價),首三宗違法行為涉及濫收車資及拒絶運載乘客到指定地點,且已自願繳納罰款,而第四宗違法行為則正進行行政上訴程序。根據《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若的士司機於五年内違反該法律第二十條第一款(三)項所述的違法行為達四次,其的士駕駛員證將被註銷,並於三年後才能重新考取。

 根據資料顯示,在「新的士法」生效後,總體的士違法情況與去年同期相比有明顯下降趨勢,其中以濫收車資最為明顯(下降約百分之九十三)、拒載情況亦減少近八成、整體的士違法行為下降約百分之八十二,顯示的士司機的違法情況及守法意識有明顯改善,治安警察局會繼續觀察相關情況並保持嚴謹態度執法。

 警方呼籲的士業界須遵守法律之規定運載乘客,維護澳門作為國際旅遊城市的良好形象,保障的士司機及乘客的合法權益,需要各方的互相尊重及共同守法,公眾如發現違法行為,可致電治安警察局交通廳(二八三七四二一四),或電郵(psp-info@fsm.gov.mo)提供資料,以便警方跟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