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廉政公署起訴十七人 涉一六年立會選舉賄選種票
【香港中通社九月五日電】香港特區政府五日公佈,廉政公署九月二日至四日分兩宗案件先後起訴十七名人士,當中包括一個的士協會的五名理事會成員,控告他們涉嫌參與賄選及種票勾當,致使多名人士以虛假資歷登記成為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的選民,以便他們在二0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投票予某候選人。首宗案件的十四名被告將於六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二0一六年香港立法會換屆選舉於當年九月四日舉行。資訊科技界是立法會二十九個功能界別之一。
首宗案件涉及十四名被告,其中五人李為民、楊耀鴻、王宣麗、雷亞福及潘秀芳,分別為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的總)成員或職員;另外五名被告雷偉芳、雷麗芳、雷麗梅、雷敬賢、陳琪南,為雷亞福的家屬;其餘四名被告為陳永鏗、郭家健、林澤謙及吳嘉浩,四人皆與雷敬賢相關。十四人共被控十二項罪名,包括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一項串謀詐騙,以及十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罪。
第二宗案件三名被告分別為的總幹事李林昌、的總會員陳俊成,以及陳的女兒陳曉彤。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