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九月五日電】(記者卓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四日宣佈特區政府會正式撤回修訂《逃犯條例》的草案。五日,林鄭月娥否認這一決定是為實施《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俗稱「緊急法」)鋪路,強調目的只是為日後對話建立基礎,而此決定亦得到中央的支持。
林鄭月娥四日傍晚發表電視講話並提出四項行動後,五日上午聯同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會見傳媒。
林鄭月娥在開場發言中重申該四項行動,包括正式撤回條例草案、全力支持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的工作、走入社區與市民對話、獨立研究及檢討社會深層次問題。
對於交由保安局局長在立法會復會後宣佈撤回條例草案,有人質疑這舉措是否另有目的;林鄭月娥明確表示,屆時只會由保安局局長作宣佈,過程不需要議員發言或辯論,也不需要在立法會投票通過。利用這議事程序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撤回條例草案。
被問到正式撤回條例草案的決定,是否為實施「緊急法」鋪路,林鄭月娥表示,四項行動的唯一目的,就是希望為香港尋找出路,打破香港今天的困局,令香港社會回覆秩序。坊間其他揣測均不正確。
林鄭月娥重申,此次正式撤回條例草案,其重要性在於為展開對話提供基礎。
談到中央的參與,林鄭月娥表示,中央堅定支持和維護「一國兩制」在港實施。在特區政府整個修例工作中,由提出修例,到暫緩修例工作,以至現在正式撤回條例草案,中央的立場均是理解、尊重及支持。
至今,反對派仍然要求特區政府完全滿足「民間五大訴求」。林鄭月娥指出,部份訴求有違法治精神,特區政府不能做違反法治精神、不符合基本法的決定。舉例說,有要求釋放所有被捕人士,不檢控、不追究干犯刑事罪行,甚至是嚴重刑事罪行的人士,這是偏離香港法治精神。
林鄭月娥重申,特區政府由始至終均認為,應該用好監警會這一法定和獨立的機制,去處理有關警方的問題,不應另設獨立調查委員會。監警會的嚴謹性、認真性、客觀性是不容置疑的。
特區政府四日已委任林定國資深大律師與余黎青萍為監警會新成員,林鄭月娥強調,不應懷疑監警會成員的客觀性和中立性。香港社會環境目前已非常對立,往往立場先行,委任的新成員應更中立、沒政治背景及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