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生效三年與會代表普遍認已取得不少成效 待累積更多經驗再審視是否修法

 【特訊】《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二0一九年第一次合作機制常規工作會議於八月二十三日在社會工作局會議室舉行。會議由社會工作局黃艷梅局長主持,議程包括:討論《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實施首三年執行情況審視報告初稿、二0一九年上半年家暴個案中央登記系統數據、預防家暴宣傳品及家庭生活教育短片等。

 黃艷梅局長表示,二0一九年是《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生效第三年,故社工局轄下家暴法專責工作小組已完成《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實施首三年執行情況審視報告初稿,並於會上再次聽取和收集各部門的意見以完善相關工作。同時亦檢視《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有否進行修法的必要,各部門代表積極發言,就報告初稿提供了不少寶貴意見。

 與會代表普遍認同自《家暴法》生效後,防治家暴工作已取得不少成效。鑑於司法過程需時較長,完成整個司法程序的個案不多,有需要累積更多實踐經驗,再作合適的審視。代表們均認為《家暴法》旨在維護家庭和諧,司法處罰只是其中一種方式,以保護家庭成員免於暴力對待。

 出席是次會議的人士包括有:檢察院何雯檢察官、法務局鍾穎儀副局長、治安警察局梁慶康代副局長、李志輝副警務總長、江偉俊副警務總長,社會工作局韓衛副局長、家庭及社區服務廳鄧玉華廳長、社會重返廳黃小英代廳長,司法警察局唐境波二等督察、ADRIANOANOK首席刑事偵查員,衛生局李偉成醫務主任、教育暨青年局教育廳黃志勇代廳長、教育心理輔導暨特殊教育中心馮紫華主任,房屋局社會房屋處陳君傑處長、以及勞工事務局就業廳陳麗珊技術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