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局提醒受殘津或居外地敬老金受益人 「生存證明」月底前需辦理
【特訊】社會工作局提醒本年度尚未辦理生存證明手續的殘疾津貼受益人,以及居住在澳門地區以外的敬老金受益人,需盡快辦理本年度生存證明。同時,被抽查敬老金受益人,同樣需盡快辦理核查手續,以免影響有關津貼的發放。倘已辦理者,則無需重複辦理。
本年度尚未辦理生存證明的殘疾津貼受益人,以及本年度尚未辦理生存證明、居住在澳門地區以外的敬老金受益人,需盡快透過設於全澳四十多個地點的自助服務機辦理生存證明,亦可親往社會工作局總部或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填寫生存證明文件,或將生存證明正本郵寄至澳門郵箱一一八八號。
而為有效管理公帑及跟進受益人的狀況,社會工作局現正進行「敬老金受益人核查工作」,以確認及更新被抽查人士的個人資料。尚未辦理核查手續的被抽查人士,需盡快將填妥之敬老金申請表、身份證影印本及地址證明等交回社會工作局總部,或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或郵寄至澳門郵箱一一八八號。
倘於本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完成生存證明及核查手續,可於十月如期獲發殘疾津貼及敬老金;倘於本月三十一日後辦理相關手續,相關款項將於稍後發放。查詢可致電敬老金查詢專線二八三六六一六六,或社工局查詢專線二八三六七八七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