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港珠澳大橋禁運危險貨物 近三千塊鋰電池需退運

 【特訊】近日,港珠澳大橋海關查獲二千九百六十八塊鋰電池,貨重七十九千克,目前相關貨物已按規定作退運處理。八月五日,中山市某公司向海關申報經由港珠澳大橋口岸出口的鋰電池一批,數量二千九百六十八個,貨重七十九千克,貨值五萬四千三百七十三點七六元。海關查驗時發現,該批貨物屬於港珠澳大橋上禁止運輸的危險貨物,遂按規定作退運處理,並聯繫大橋局以及交管部門對該貨物運輸工具進行後續處置。海關提醒,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等危險特性,在道路運輸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環境污染或者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材料或者物品。鋰電池屬於危險貨物,根據港珠澳大橋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相關要求,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在港珠澳大橋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