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保留追究權利 方仲賢獲無條件釋放

 【港訊】前晚被捕的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獲警方釋放。消息指,方仲賢拒絕擔保獲暫時釋放,警方會保留追究權利。浸大學生會表示,警方昨日下午持搜查令進入方仲賢住所搜證,並在下午六點無條件釋放方仲賢,由於方仲賢仍然發燒,身體欠佳,未能出院,今晚將召開記者會交代所有事件。

 方仲賢大前晚在深水埗被五名休班警員截查,探員在他手拿的膠袋內,搜出十支十八厘米長的鐳射筆,警方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他。方仲賢報稱身體不適,送往明愛醫院治理。

 浸會大學校長錢大康昨日向師生及校友發公開信,指大家都非常關注方仲賢被捕,他過去兩日與警方及法律專家商討後,昨早再向保安局長李家超和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達關注,期望澄清為何鐳射筆會被視為攻擊性武器,為何沒有使用鐳射筆時只是擁有就構成犯罪,以及為何方仲賢被捕期間受到武力對待。

 錢大康說,已要求要公平對待方仲賢,他獲保證會收到回覆,稍後會書面向大家交待。校方與方仲賢家人保持聯繫,提供幫助和支持,強調正竭盡全力在這個艱難時刻支持方仲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