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稱將志願者剔出民防架構 因不應予志願者太多責任

 【專訪】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討論民防綱要法法案,有議員質疑政府把志願者剔出民防架構,又否認為法案起草過程「補衫咁補」有欠嚴謹。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會上繼續討論《民防綱要法》法案,政府代表在會上介紹未來民防體系包括三十個部門及機構,包括九個軍事化部隊及治安部門、政府十四個部門和七個私營機構,並提出將志願者剔除。

 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引述政府解釋稱,志願者不應被給予太多責任及義務,屬於輔助身份,志願者未來會以行政法規朝著分級分類方向訂定,其中會有醫療、工程等的專業志願者;亦有臨時志願者,負責送飯和清理等。

 何潤生表示,就志願者保險問題,政府認為需有登記和培訓制度,視乎風險高低,保費亦不同。

 立法議員蘇嘉豪接受訪問時表示,政府甫開會便提出把志願者剔出民防架構,委員會當時仍未討論有關志願者的內容;同時,在委員會討論法案前,政府已提交了修改第二十五條的文本,他認為政府在法案起草過程欠嚴謹且不尊重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