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交通系統法》法案獲立法會一致通過 議員關注購票及付款方式

 【專訪】《輕軌交通系統法》法案昨日在立法會細則討論及表決,獲得出席會議議員一致通過(廿九票)。法案將在正式公佈後翌日生效。

 對於輕軌法案,議員關注日後的輕軌購票和付款方式,列席的運輸工務司長羅立文表示,巴士卡和輕軌卡不能互通使用。乘客只能透過購買代幣或以儲值形式的輕軌卡付款乘搭輕軌,用代幣會比輕軌卡貴,概念與巴士入錢和拍卡一樣。他亦認為,巴士卡和輕軌卡等一系列付費工具,都應合併為單一的工具,不過,相信要留待日後有關方面設想。

 另外,他亦表示,居民與非居民乘坐輕軌同樣沒有優惠,而輕軌亦將按站收費,不會如巴士用同一票價便可在沿線下車。至於輕軌收費會較巴士票價稍高。

 此外,多名議員認為政府需釐清輕軌營運者的義務,若事故發生在營運商所外判的公司負責期間,承批公司需負甚麼責任,有否處罰?羅立文回應稱︰「肯定有罰則」。

 他表示,輕軌工作從來也是「邊實行邊構想」,正如法案與立法會委員會達成共識後,把日後輕軌專營公司倘違規的處罰制度用法律規範,不再等待簽合同時才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