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健全學士學位管理工作
【新華社北京七月二十七日電】(記者胡浩)記者二十七日獲悉,為規範學士學位授權授予工作,健全學士學位管理制度,提高學士學位授予質量,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發佈《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辦法規定,從本月起,中國學位授予單位不再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相關高校院所可設置輔修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聯合學士學位。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介紹,新中國學士學位制度建立近四十年來,較好地滿足了高等教育快速發展的需要。但是,隨著本科教育規模不斷擴大,也產生一些新問題,如部份學士學位授權審核不規範、制度設計對複合型人才培養支持不足、學位授予質量監管處置有空白等。
為分類推動複合型人才培養,管理辦法提出,設置輔修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聯合學士學位三種學士學位類型。對於全日制學生在本校自主選擇讀多個學位的,可以採取輔修學士學位方式;對於學校主導開展的複合型人才培養,可以採取雙學士學位方式,對招生、培養、畢業等進行整體設計,由省級學位委員會審批。對於校際之間正式開展的複合型人才聯合培養項目,可以採取聯合學士學位方式,推進優質資源共享,報省級學位委員會審批。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表示,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的快速發展,尤其是研究生教育的蓬勃發展,為彌補研究生教育不足而設立的第二學士學位,已基本完成了歷史使命,且高校目前實行的第二學士學位,很多也是雙學士學位和輔修學士學位的模式,為此,文件提出不再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
為加強管理,填補政策空白,管理辦法還要求省級學位委員會建立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質量的評估制度和抽查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