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電局稱就制訂網絡及匯流制度法案 會禁有礙競爭行為促價格趨合理

 【特訊】郵電局代局長梁祝艷就關於立法會施家倫議員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一、郵電局在制訂《電信網絡及服務匯流制度》法案條文時,會對禁止有礙競爭的行為-以及施加監管措施等作出考慮,以維護電信市場的競爭及創設有利的條件讓營運商發展業務。

 二、基於本澳電信市場規模與其他地區存有差異,價格未必能與鄰近地區直接比較。然而!隨著《電信網絡及服務匯涼制度》的生效,相信可促進電信服務的多元化及收費更趨合理化,讓市民享受更優質的電信服務。」

 立法議員施家倫提出書面質詢如下:

 一、隨著5G服務於二0二0年建設完成,有關法律配套《電信網絡及服務匯流制度》法案亦已於早前完成諮詢,對此,政府在法案條文中,會否加入具體措施去監管營運者,確保未來通過發牌制度的營運者能夠有公平、劃一的標準使用?

 二、由於本澳現時4G服務存在收費較鄰近地區高,覆蓋率不足等問題,未來5G建設中,政府會如何檢討優化現時4G的問題,以讓5G投入使用時,能夠令覆蓋率不足、服務質素不高、收費高昂等長期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得到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