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少澤稱已重新檢討《民防綱要法》 強調新條文的定義不存在灰色地帶

 【特訊】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日表示,已重新檢討《民防綱要法》有關突發公共事件下妨害公共安全、秩序與安寧罪的條文,並送交予立法會常設委員會。他強調,新條文進一步嚴謹相關的定義,不存在灰色地帶,同時並會進行廣泛的宣導,讓社會更清晰了解條文,釋除公眾對條文的疑慮。

 黃少澤昨日下午出席公開活動後接受記者訪問。他感謝社會各界對《民防綱要法》的關注、關心及發表意見。他指出,《民防綱要法》法案已獲立法會大會一般性通過,但在這時間仍不間斷對條文進行檢討,新條文的文本已送交予立法會常設委員會。他稱,新條文進一步嚴謹相關的定義,在字眼上更明確,不存在灰色地帶,但同時也會進行廣泛的宣導、說明、解釋,並會將新文本與原有文本條文進行比較,讓社會更清晰了解相關條文,有信心釋除公眾對條文的疑慮。

 黃少澤強調,「突發公共事件下妨害公共安全、秩序與安寧罪「與「謠言罪」的情況是完全不相同,前者只在突發公共事件下才適用,即在緊急預防狀態以上才適用,如颱風時要在懸掛八號風球或以上才適用,後者則是任何時間也適用,所以前者的條文是非常嚴謹的。

 黃少澤續說,本月底將會到立法會常設委員會進行細則性討論,屆時將逐字逐條文進行討論,目前當局的態度是仍是開誠布公,任何意見也是很好的參考和借鑑,歡迎社會人士及團體繼續就法案發表意見。

 有關涉及香港居民來澳販毒的情況,黃少澤表示,根據統計數字,二0一八年一月至六月共有廿七宗,涉及卅三名香港居民。今年首六個月則有三十宗,比去年同期增加三宗,涉及人數有四十人。雖然數字上增加不多,但是有上升趨勢,因此,警方正不斷推進及增強相關執法工作,並與香港警務處及香港海關加強合作,希望通過雙方努力遏止香港居民來澳進行販毒的情況。

 有關非法兌換貨幣活動(俗稱「換錢黨」)及衍生的犯罪問題,黃少澤表示,去年全年截獲涉及換錢黨的有三千零五十人,其中二千二百六十九人被遣返內地並禁止入境一年。今年已進一步加大力度,今年首六個月截獲及遣返的有四千零三十九人,其中三千一百零九人禁止入境三年,希望通過執法工作進一步淨化澳門的治安環境。◇